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明確電梯救援通道有關要求的函(特設局函﹝2019﹞2號)
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 2019年01月30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2018年7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TSG T7001-2009,含第2號修改單)電梯救援通道相關要求的實施意見》(市監特﹝2018﹞37號)(簡稱《意見》)。近期,我局收到關于《意見》實施的反饋,對“現有建筑物中增設的電梯”有不同理解。為統一執行尺度,現予以明確,“現有建筑物中增設的電梯”既包括2018年7月30日之前已建成的建筑物,又包括2017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物,新增井道中安裝的電梯或原有井道中新安裝的電梯。
另外,對檢驗合格的電梯進行改造或更換時,監督檢驗中對救援通道項目可按照改造或更換前的對應項目要求進行檢查。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報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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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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